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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杭州一家媒体的记者乔装成患者,将茶水送到杭州10家医院检测,结果有6家医院检测出茶水有炎症,从而引发了广受关注的“茶水发炎”事件。
4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称此举有悖记者职业道德。专家解释说,这个仪器并没有首先鉴定茶水是不是尿液的程序,就会直接把样本作为尿液来化验。 提供的监测样品里面,只要有一些物质和尿液中可能检出的物质有相似情况,仪器就会诊断出来(4月11日新华网)。
我相信,卫生部对“茶水发炎”的说法是负责任的,专家从专业角度进行的解释也是令人信服的。但说策划茶水送检的媒体违背职业道德未免言重了,让人难以苟同。
是否违背职业道德,有个前提性的标准,那就是看是否“故意”。如果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道德要求或某种规定还要去做,比如搞有偿新闻、借新闻讹诈;或者事先已经知道可能的结果却还有意设置陷阱诱导对方。但如果不是“故意”的,那就与“道德”无关。
那么,策划茶水送检的媒体是否知道茶水也可能检测出“发炎”的结果呢?我相信不会。策划者肯定以为,茶水是不可能“有病”的;如果“有病”,则很可能是医生“有病”。“茶水发炎”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也证明公众都是这么认为的。事件发生后,即使是卫生部门及其专家也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事实上,他们也是在经过反复试验和分析后才搞清楚问题之所在的。
当然,不管怎么说,媒体拿茶水送检确实不妥,但这只是媒体践行舆论监督的一种方式,不仅不违背职业道德,反而是社会责任心的体现。作为媒体,在监督的时候当然应该谨慎,不过监督失误确实在所难免。作为被监督方,也应诚恳、理性地对待监督。
新闻有误会的地方,可以解释;报道有失实的情况,可以澄清;媒体有不当的行为,也可以反批评。但不应该动辄扣上一顶大帽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曾表示:“不能要求媒体的每一句话都对。”我认为,这种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才是辩证的、理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