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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年前,河南妇女薛宝玲(化名薛玉珍)在广西南宁救助站受到保安强制猥亵后,发疯,医生说看好的可能性很小。4年中她和她的家人为寻求正义,付出了常人无法想像的代价,4年后依然无果。4年的经历,带给他们的创伤相信令他们永生难忘,伤口从来都不会被人轻易忘掉,何况再在伤口上撒一把盐?
谁制造了薛玉珍及其一家的悲剧?谁又撒了把盐?我们的共和国知不知道就是那些假汝之名的握有权力的共和国之子们所为?这不仅是共和国之耻,也是整个民族之耻。把他(它)们刻在共和国的耻辱柱上吧!让现在的以后的共和国之子知道,并牢牢记住,公元2003年9月 14日,是他(它)们制造的一个悲剧的开始。
它,南宁救助站,本应救济弱势群体的地方,居然成了祸害弱势群体的地方!薛宝玲一踏进了救助站的大门,就开始了漫长的噩梦。与之前的收容站又有何两样?国家巨额投入的“善”变异成了“恶”,谁要为此负责?这样的救助站之意义到底何在?以“恶”为习,以无同情心为原则的人,如何成了需要倾注爱心的彰显共和国人道主义的救助站的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制度对这些毫无人性之人连起码的筛选能力都不具备?!
他,南宁市救助站一名副站长,“手插在阴部里,不算强奸,别说一次,就是十次八次都不算啥”,这样劝薛宝玲的丈夫王建国。他们,南宁市救助站一站长、南宁市保安公司一总经理,“别说插进去一次两次,就是再多次,无非也就是流氓调戏,最多拘留15天”,以局外人毫无感情甚至带有恶意地说出这些话,以迅速处理掉这个问题时,即便不假设其妻女亲人被这样侮辱时有何感想,就是他们作为人所具有的基本同情心哪儿去了?这种人当领导的救助站,能让人放心吗?难道广西南宁救助站仅薛玉玲一个孤案?谁信!
它们,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南宁市保安总公司,已经让薛宝玲做了五次司法鉴定了。堂皇的理由背后,掩盖不了丑恶的目的,每次司法鉴定的花销,于薛家而言,无疑是不可承受之重。一次,两次,三次……拖着下去,受不了的不是这两家,而是薛家。前者有的是钱(纳税人的钱居然有此作用?),而后者以一己之力如何与之对抗?一个人的战斗,从来都是孤独的。国人的生性温和惯坏了这些东西,往往总是对握有强大行政资源的“敌方”退避三舍,以个体的力量去抗争一个“体制”(虽然我们明知他们总是假借体制之名),人家根本不用出招,光耗就耗死你了。比如薛宝玲,已经疯掉的她,每次司法鉴定都让她的病情加重加重再加重。以法制之名倒也正常,问题是法制中怎么就没透露出“人性”呢?
还有他(它)们,南宁市民政局,一局长,……
他(它)们狠狠地在薛宝玲的伤口上撒盐,薛家对共和国的 “人道”,“法制”,“体制”也都有了更为刻骨的印记。他们愿意相信共和国对弱者是有人道主义救助的,他们愿意相信共和国的法制是公平公正的,是正义的,他们也愿意相信体制正在努力剔除那些不适合体制,有着与体制不符行为的人。只是,4年时间,还没有解决吗?即便不能全部,至少也应该部分呀!
4年中,法院还是有着“堂皇”理由的法院,民政部门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尚不具备基本社会道德的民政部门,而那些作恶之人依然披着合法的外衣公然作恶……是相信?还是轻信?如果再过四年,还是老样子,还要薛家来回奔波,他们还会不会相信我们的共和国? 所以,我建议把这些假共和国之名窃取权力的家伙刻上共和国的耻辱柱,让我们这些共和国之子们,知道共和国的这一耻辱,是他(它)们一手操办的。警示今人,也警醒后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他(它)们,也将被今人后人 “永记”心间。
我以为,应以共和国的名义,向薛宝玲们道歉,以抹平他们那深深的伤口。以此为记,共和国也应力避类似耻辱的重演。同样的耻辱刻在耻辱柱上两次,可真是耻辱了。期待着薛宝玲和她的家人能够在不久的将来挽回对共和国的信心,并原谅她:悲剧已经开始了,何时结束却还是个未知数。这个期待能让人有多少乐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