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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5月份以来,发生在山东临沂的儿童感染手足口病的疫情,一直吸引着人们关注的目光。人们之所以对此关注,除了疫情本身,还有疫情信息的扑朔迷离。先是网上风传“临沂不明病症导致多名儿童死亡”;接着是有关卫生主管部门出来辟谣,说这一消息不属实,真实的情况是除“一例患儿死亡外,没有新的死亡病例发生”;最新的消息是:“据山东省卫生厅通报,截至5月20日,临沂市累计报告手足口病981例,经过治疗,609人已经康复,新增1例死亡病例。”
经历了2003年“非典”的侵袭,人们对重大疫情的发生产生了必然的敏感。所以当临沂疫情发生的消息在媒体上出现时,公众自然急于了解事情的真相。“临沂不明病症导致多名儿童死亡”这一说法的确唬人,但随之而来的有关部门的“辟谣”,却也没有能够让人们轻松起来,因为他们除通报了一个死亡病例外,并没有告诉人们关于疫情的更多的信息,比如所有病患人数、以及他们的病情。当此后《新闻晨报》记者向临沂市卫生局、市政府新闻科、市疾控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询问具体疫情时,对方仍然拒绝提供具体发病数字。就在人们的热议和浮想翩翩中,最新的消息传出:该地累计报告手足口病981例,且又有一名患者死亡。
从临沂这次疫情发生的过程看,地方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在有意或无意之间,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捂”的手段。对此,临沂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负责人在接受《新闻晨报》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不公布发病数字,是怕引起群众恐慌。”
天灾人祸,事出偶然难以预料,谁也不愿意它发生,尤其是带有传染性质的重大疫情。但既然发生了,就需要你我、我们周围的人群、甚至我们的国家和民族以及全人类共同面对。而共同面对的前提,就是让所有疫情信息公开透明、让人们尽早对整个疫情心中有数。对重大疫情的恐惧,是人的本能,而这一恐惧,也必然会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和社会秩序。但是,多年来先后发生的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以及松花江污染事件等等,都明确无误地告诉世人,对公众隐瞒和遮掩,不仅会延误疫情的控制,也会导致人们更大的恐惧和社会更大的恐慌。
《新闻晨报》记者在采访患者和市民的过程中就发现,因为不了解疫情,有患者的治疗被延误,而且社会上的谣言也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神乎、越传越恐怖。因为消息封闭,甚至医院周围居民,都在传言“死了十几个小孩”、“有几千人染病”。儿童得病,还殃及风牛马不相及的牛羊肉市场。从目前了解到的信息看,手足口病是儿童夏季常见的传染病。正道、大道上来的消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于是小道上来的消息便弥漫了整个天空。在临沂,这一常见病因为一度被罩上了层层迷雾,才引发了巨大的社会恐惧症。
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公众有重大疫情的知情权。而保持重大疫情信息的公开透明,也有利于公众对防病治病的配合和参与。
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刚刚颁布的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要求政府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的事项。保持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对于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来说不仅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
非典事件等用鲜血换来的教训,是今后完善政府应急机制的宝贵财富,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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