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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起,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系统改为全国统一的系统,认证时间由原来的立等可取变为10-20个工作日,费用也涨到100元。这一改变让许多着急做认证的人措手不及,还有网友在深圳论坛上对此提出了质疑。 晶报记者调查了解到,除了认证难外,每日限量的50个“加急号”更催生了“职业排队人”。
一个社会的诚信度问题往往会催生出很多社会管理的救济环节来打补丁:譬如有假文凭的泛滥,于是就有了学历验证的“认证”机构。学历验证是必要的,也是需要支付成本的,问题是时间冗长、费用高昂的学历验证俨然成为人才流动的一道障碍,给求职的人才带来相当多的不便。
人才,永远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最宝贵的要素,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战略。也许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确是在严格照章办事,但事实是,这漫长的工作日和昂贵的认证收费已经给深圳人才的自由流通设置了一道不算低的门槛—尤其一些家境并不宽裕的应届毕业生,一百多元的验证费得父母卖多少大米和鸡蛋才能支付得起呢?
抛开人本的悲悯情怀不说,就整个验证流程的实践而言,似乎也经不起程序正义的考量:一是机构和人员的设置竟然破解不了认证难之困境;二是每日限量的50个“加急号”更催生了“职业排队人”的寻租行为。这种失衡而异化的供求关系起码悖逆了基本的商业逻辑,100元的验证收费究竟应该换得怎样的服务?这个问题尽管没有审计等专业部门来度量,社会公众还是可以掂量出个大概—验证程序再复杂,总不至于让求验者交了那么多钱还须忍受人山人海的折磨吧。
学历验证本不应该用商业伦理和商业逻辑来衡量,而应以公共服务理念来匡正。验证学历是为谁服务呢?表面看是个人求职,实质是为我们这座城市更好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其公共属性远大于个人意义。就法理而言:一个公民的学历若是真实合法的,不应该以“有罪推定”的眼光来要求其自证清白。从这个意义说,即使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学历有所怀疑,其举证责任也不应该由后者来承担。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导的行为不是一种简单的市场交易,而是政府的公共行为。公共行为就得彰显公共精神,彰显政府的气度和眼界。普遍的未必就是合理的,即便在“全国统一价”的幌子下,我们也应该首先敏感于公共政策的瑕疵与不足。公共服务的全部要义不只是规则意识,还有以人为本、便捷高效地为市民提供最价廉物美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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