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星辰在线 > 湘江评论 > 你说话吧
“封杀”湖南卫视 谁在对观众强买强卖
http://xjpl.csonline.com.cn  2008-01-16 10:43  湘江评论

    不久前,宁波市的市民发现他们一直收看的湖南卫视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其他卫视节目。此举引发了宁波市民的强烈不满,网络上更是炸了窝,宁波广电岂能对湖南卫视“想掐就掐”,甚至有网友发起了万人签名,要求让湖南卫视重新落地(1月15日《新快报》)。

  宁波广电为什么要封杀湖南卫视?目前还没有看到正式的说法。但从报道中披露的情况看,原因主要是因为湖南卫视的收视率很高,结果对宁波广电自己的电视广告收入产生了强烈的“虹吸”效应,为了保护自己的电视台,宁波广电便对湖南卫视开出了过高的落地要价,迫使湖南卫视知难而退。

  打一个比方,湖南卫视就相当于生产商和批发商,而宁波广电则相当于零售超市,由于生产商、批发商同零售商无法达成协议,于是这类商品就从超市的货架上被撤掉了。耐人寻味的是,在这一过程中,没有谁想到要征求电视观众的意见,消费者的权益被忽视了。

  电视观众能不能被视为消费者?我想这一点应该是毫无疑问的。观众在收看节目的同时也收看了广告,实际上就相当于为电视节目付费了。更何况有线电视的观众本来就是付了费的。而既然观众是消费者,他们的消费者主权就理所当然地应该被尊重。

  所谓消费者主权,是指在商品市场上消费者占据主导和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消费者的购买和消费决定着生产者生产什么、销售者销售什么。

  电视观众既然是消费者,他们的偏好和口味,就理应对有线电视部门播放什么、不播放什么具有决定性影响。如果他们付了费,却无法选择商品,这对他们是很不公平的,相当于遭遇了强买强卖。

  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环境中,消费者主权主要是通过商家的相互竞争来实现的,消费者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自动地拥有主权者的尊严。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的有线电视市场,并非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而是一个垄断的市场——一座城市往往只有一家有线电视服务商。电视观众无法“用遥控器投票”,他们的消费者主权应该怎样得到维护呢?

  我觉得应该借鉴其他垄断行业的做法,增加一个“听证”程序:每年在决定下一年度的落地卫视之前,广电部门应该邀请电视观众代表举行听证会,同时应该规定,不经过听证程序,广电部门无权擅自更改落地卫视的名单。

  有线电视的用户也应该善于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类似宁波这样的事件,就可能一再发生。

(稿源:z--中国青年报)
(作者:郭松民)
(编辑:刘永涛)
 
评论】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
《变形计》出书 郑渊洁书作序 [2007-06-06]
·
“快乐男声”类似“超女” 敏感话题全面回避 [2007-03-22]
·
湖南卫视专职托舞美师:超男22日启动 [2007-03-16]
·
湖南卫视明星近猛兽被指高危 [2007-03-05]
·
湖南卫视主持人紧缺 巫启贤即将加入? [2007-03-05]
·
湖南卫视明星近猛兽被指高危 [2007-03-05]
·
“护男卫士”谐音 湖南卫视被抢注安全套商标 [2007-03-02]
·
湖南卫视元宵喜乐会节目单 容祖儿是最大牌明星 [2007-02-26]
·
周迅率华谊群星参加湖南卫视春节晚会 [2007-02-01]
·
众地方电视台哄抢黄健翔 湖南卫视凭超女夺先机 [2006-11-18]
 
 你说话吧
控制民生成本需要看得见的手
鄢烈山:高调子何时唱完
城管暴力频繁挑战百姓忍耐极限
张元吸毒被抓是对娱乐圈的...
政策不改农民工退保潮难息
垄断企业连人才也要“垄断”
 媒体聚焦
长沙晚报:请给科研领域留...
邓聿文:煤老板3年赚1亿 制...
新京报:杨帆门是以暴制暴...
新京报:会有人大代表怒斥...
现代快报:个人诚信该不该...
东方早报:一年一万项标准...
 文娱评弹
东方早报:有艺术理想的人...
东方早报:易中天先生,裸...
金羊网:张艺谋,请别对奥...
夏余才:毒品能给张元带来...
青年时报:金马影后舒淇踩...
新京报:《投名状》分裂的...
 网友言论
连岳:寻找再失踪的黑窑奴 ...
湖南在线:“贞操MM”背后...
刘永涛:救助流浪儿也该“...
陈才:春运火车票为什么晚...
叶传龙:如果书记秘书打来...
李德民:卖官的副省长跑官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