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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原市委副书记袁俊维,在1997年至2005年任职期间,收受贿赂达393.6万元,但截至案发,却采取各种名义,向组织上交纳现金77.6万元。对于这种似乎矛盾的行为,可归结于袁俊维的“抓大放小”。
笔者曾经写过一篇反腐时评,题为:《贪官姓“贪”不姓“善”》。贪官,顾名思义,本质是一个“贪”字。中国有句成语:贪求无己,指得是贪图利益没有满足的时候,这正是对贪官深刻而又形象的写照。最近媒体披露,某地有这么一个处级贪官,金钱、美女、汽车、房子,以及照相机、手表等,什么都要,几乎到了明夺暗抢,无所不为的地步。所以,对于贪得无厌的贪官来说决不会做出什么“抓大放小”的壮举。
可是贪官都有一个通病:做贼心虚,提心吊胆。怕东窗事发,怕露出马脚,怕有人告发……,惶惶不可终日。正如一个副省级贪官在忏悔自己罪行时所说,自从沾上“贪”字后,警车一叫,全家心惊肉跳;他人出事,自己寝食不安。据统计,贪官的健康状况都不好,寿命都短,得心脑血管病的比较普遍。
而贪官的贪婪本性,又使得他们存有侥幸心理,认为把事情做的隐蔽、高明、巧妙,腐败就万无一失,不会败露。于是,有的把赃物深藏不露,以为只要没人发现,就能平安无事;有的收了人家的东西,还要人家给出借据,以为就能查无实据;有的只要证券,不要现金,认为卡不是钱,无法定罪;有的著书立说,挥毫泼墨,然后四处推销,认为这是创作所得,合情合理;有的在位是分文不取,退休后索取回报,以为自己无职无权,不算以权谋私,等等。总之,这些人自作聪明,众目睽睽之下玩起了掩耳盗铃的鬼把戏。试问,这些雕虫小技又能骗得了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贪腐为党纪国法所不容,与人民的意愿相违背。你贪了,就是与人民为敌,终究要在法律与正义面前暴露无遗,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藏是藏不住的。
这正印证了陈毅的那句至理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回想起来可谓是语重心长,情真意切。事实证明,在反腐败斗争中,机关算尽,往往反倒会误了卿卿性命,这一惨痛教训必须认真吸取。官场上要使自己一辈子傲雪凌霜,巍然屹立,唯一的办法就是“拒腐蚀、永不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