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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大中:关注《住宅法》,就是关注未来
http://xjpl.csonline.com.cn  2008-02-27 17:44  湘江评论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民间传出加快《住宅法》立法的呼声。2月24日,在40所高校研究生会参与的一个论坛上,300余名博士生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倡议他们联合签名向“两会”提交一份关于加快《住宅法》立法的议案。(2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去年9月,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在做客中国政府网访谈时,提到“政府将研究制订《住宅法》”———媒体对此称“这是建设部对我国出台这一法律的首次表态。”但是《住宅法》并不是此时才开始引起关注。其实早在1983年《住宅法》就被正式纳入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的立法部署,并在2001年开始起草论证,遗憾的是至今仍没有纳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

  《住宅法》长期缺位,从根本性上导致房地产业在这“无法可依”的20多年高速发展并引发诸多矛盾与混乱,至少目前难以让国民承受的畸高房价与众多中低收入人群“居无其屋”的社会问题可归咎于此。但这只是问题的表象,《住宅法》的缺位导致政府在保障公民居住权上的责任缺失,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被架空成为象征性“画饼”,将所有人赶向由政府垄断地皮、开发商垄断房源的双重垄断之市场陷阱,才是社会怨言四起的真正根源。

  关注《住宅法》就是关注未来。这包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每个人“安居乐业”的未来,国家和谐安定、稳健发展的未来。放眼世界,大多数人民生活安定的国家与地区,诸如欧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无不在法律层面法定政府必须承担起保障居民居住权的责任与义务,政府也致以全力帮助和鼓励居民拥有住房,通过各种途径解决住房问题。这是普适性经验,安居才能乐业,有恒产才有恒心,古老的定律一直没有失去其有效性。国家的未来与发展,唯有建基于此之上,才是可靠并久远的。

  《住宅法》被种种原因无期限地搁置了20多年,这是失去的20年。无论如何这不是一个大国的明智之举。这要求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就关注《住宅法》,高度认识问题的紧迫性,加快立法进程。越快纠正错误的航向,离正确的方向就越近。“两会”前夕,我们有理由敦促人大代表们负起使命,为《住宅法》早日纳入立法计划鼓与呼。这是个荣耀的使命。众所周知,房地产业发展到今天,已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住宅法》势必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阻挠与障碍。但荣耀历来与困难同在,是知难而上还是畏缩无为,本届人大代表们必须作出选择。

(稿源:燕赵都市报 )
(作者:范大中)
(编辑:刘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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