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日16时30分左右,湖南株洲市荷塘公安分局民警张金华被同事发现歪坐在椅子上,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张金华因公殉职。他的同事们都痛心地说:“张金华是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的!”
又一个民警累倒在工作岗位上,这种因公殉职格外让人痛心。历来,我们都认为“累倒在岗位上”体现了崇高的精神,这点笔者没有异议。但是,我们必须有勇气承认——“累倒在岗位上”并不仅仅体现了崇高,它同时也体现了生命意识的欠缺;起码,牺牲者的领导和同事,在痛心其早逝之余,在为其整理事迹报告时,在颂扬其精神时,应该检讨一下自己是否对下属和同事给予了足够的关心。
一个人的事迹,不是其牺牲后突然冒出来的,而是平时就被领导和同事看在眼里的。就拿张金华的一件事来说,2006年9月他所在的分局需要制作一张有关苦练基本功活动的汇报光盘,他“把自己反锁在机房里工作了三天三夜才做出来”。我想问,领导和同事,你们为什么不坚决制止?哪怕是审理大案要案,也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超时审讯啊,何况是自己的战友加兄弟!
毫无疑问,死亡是突然降临的,但劳累,却是十分平常的,仿佛大家平时都对劳累已经视而不见,只有在追忆战友时才知道这是元凶。
对于累倒在岗位上的警察,我们心怀敬意,但是,活着的人需要有勇气反思。只有有勇气正视这中间的欠缺,而不是一味讴歌颂扬,我们才能保护更多的警察。从这个角度上说,我期望公安部门给予张金华等牺牲者最高的荣誉,但不希望号召广大民警向他们学习;同时,我最期盼的,是公安部门积极检讨警力不足等现状,反思对下属、同事关心不够的原因,避免出现下一个“累倒在岗位上”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