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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有学者分析当今中国人的受害者心态,认为相当多的人看待社会问题和参与社会讨论时,爱站在受害者立场、带着一种“受害”情绪,当下网上舆论的对抗、偏激、苛刻、冲突也大多源于此。还有论者提醒:这种心态具有普遍蔓延的性质:不但弱势群体,而且看起来很富有、很风光的中产阶层乃至顶尖豪富,包括一些官员,也同样有这种心态,似乎人人觉得自己是受害者。
这种普遍蔓延的 “受害者”心态是怎么产生的?其背后的社会文化原因是什么?一个人受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受害,比如,一场台风刮走了我的房子甚至亲人,我是自然灾害的受害者;也有些是社会环境、社会制度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比如种族歧视曾使大量无辜犹太人受害。一般而言,由于社会文化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受害对社会、对道德的危害要远远大于非人为的受害。
改革开放使我们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制度得到了巨大改善,像“文革”时期各种因极左思潮造成的受害情况基本不复存在。但也不必讳言,我们的社会环境还存在有待改善之处,比如不够公正和规范的竞争环境。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无论是失败者还是胜出者,都会觉得自己是受害者,都会产生憎恨心理和报复心理。即使是胜出者也不会心存感念。
比如,那些高考落榜的人固然会觉得自己是应试教育制度的受害者,那些考入重点院校的学生呢?他们有一种感恩的心态吗?回答是否定的。他们可能不会因此而对学校、教师或者教学制度心存感恩。为什么?因为他们从心底里同样并不认同这种应试教育制度,他们虽然在残酷的高考竞争中胜出了,但仍然不满意这个制度,不满意这个环境。
再比如,企业界的很多白领、经理乃至董事长在抱怨,由于办企业难以照章办事,法制也不够完善,因此不得不通过各种方式贿赂、拉拢某些权力部门,他们的生意或许因此做大了,但却不会对社会心存感念,相反会觉得自己是另一个意义上的受害者。
更可怕的是,由于不能理性分析自己的受害(感)的根源,或者理性分析并找出原因之后仍然觉得无计可施,更不可能铲除受害的根源,甚至不敢捅破这个根源,很多人会滋生报复心理,并把自己的报复心理转向比自己更加弱小的群体。一个受害者,无法对抗真正的施害者,转而施害于那些比自己弱小的群体,后者也依此模式复制出更多的施害-受害关系。
这样的恶性循环,是我们这个社会正在发生的可怕现象:每个人在作为受害者的同时又成为施害者,都寻找比自己弱小的对象实施报复,而回避真正的施害者。结果当然是受害者的人群越来越大,受害心理越来越强烈,报复行为也越来越频繁,手段越来越惨烈。最近连续发生的几起案件,如上海刺警案等,就是例子。
所有这些非理性报复案例的共性是什么?罪犯的动机是什么?我以为是强烈的仇恨心理以及由仇恨心理转化而来的复仇心理。在这些恶性事件中,我们都可以发现强烈的受害心理和残酷的施害行为的奇特结合,发现越是不能理性理解和消除受害的根源、正确释放受害感,就越是可能转向对无辜的他人乃至动物进行疯狂的无理性报复。
这样看来,真正有效消除受害心理和复仇心理的有效方法,应该是理性分清和认识导致受害感的社会原因,特别是制度性原因,而不是抽象地谴责复仇者缺乏道德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