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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3.15”了。每年的此刻,一些媒体总是争相报道一些关于老百姓维权的“故事”,有的还推出了“3.15特别调查”、“我的维权经历”等栏目,同时还在报纸上公布热线咨询电话,相关单位和个人也纷纷走向街头散发宣传资料,这些都不失为一种好的宣传途径。作为一位消费者,我对今年的“3.15”有三个期待。
期待一:3.15莫成商家的“促销日”。国际消费者联盟和我国消费者协会开展“3·15”活动的初衷主要是通过举办宣传、咨询、服务等方式的活动来推动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然而,现在有些商家却假借“3·15”之名,大搞商品推销之实,这岂不是有点喧宾夺主的味道。一些主办单位为了追求活动的规模与声势,往往也邀请一些商品产销企业参与,最后使维权活动变成了喧闹的商品展销会。更有甚者,一些组织单位借“3·15”活动之名,收取五花八门的高额参展费、摊位费、信息费、广告费等,简直是把维权日变成了“发财日”。
期待二:3.15莫成某些部门的“应景秀”。每年的3月15日前夕,我们总能在大街上看到一些部门在路边上摆个桌子、挂个维权横幅、请几个“专家”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还有一些人员向过往的市民发放宣传单等等。在3月15日这一天大造宣传声势,大搞作秀活动,似乎成了一些“3·15”活动组织者的“嗜好”——有的当众焚烧假货、轧光盘,有的在广场上搞个万人签名活动等等,一些组织单位和媒体总是乐此不疲。可是,我们的老百姓又有多少人掌握了维权知识?我们不得而知。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侵权多、维权难仍是当前消费领域面临的难题。难道有关部门不该为之反思吗?很显然,有些“3.15”活动只不过是走过场的一场“秀”而已,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期待三:打假维权不应只在“3.15”。每年的3月15日,工商部门和消协都会在权益日期间,开展一系列打假维权活动,他们纷纷走向各个商场、市场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同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录象师跟着,场面可谓气派。可是,如此兴师动众的“打假活动”究竟能打到多少假货?试想,有几个商家敢在3.15期间把假冒伪劣商品摆上柜台?所以,我们期待着打假维权不应只在“3.15”。工商部门和消协应该经常“逛逛”商场、市场,多进行一些暗访。这样的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