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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事情经常发生,但是,为了区区100元钱就杀了亲弟弟,这恐怕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情吧?
新华网哈尔滨3月15日电 为了100元钱,哈尔滨市呼兰区的兄弟二人反目成仇,哥哥将兄弟用尖刀刺死。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文杰有期徒刑11年。
为了区区100元钱,哥哥就要了弟弟的命。这样的事情听起来像天方夜谭,然而,确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一幕。这怎能不令人扼腕叹息,悲痛不已?
痛定思痛,教训深刻。被告人周文杰是哈尔滨市呼兰区腰堡镇蒙古村村民,1983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9年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2年10月29日刑满释放。2006年8月23日上午,周文杰借给其弟100元钱,当日下午周文杰即向弟弟索要,其弟怒火中烧。当日20时许弟弟两次来到周文杰家,殴打周文杰。周文杰被打后,曾想到附近食杂店打电话报警,被他人劝回。当日23时许,其弟手持木棍第三次来到周文杰家,被周文杰用尖刀刺死。
在这件事情上,哥哥周文杰要负主要责任。不论发生什么事情,不论你有天大的理由,不论你当时如何愤怒,你都没有权力剥夺弟弟的生命权。因此,你是罪行严重,难逃法律的制裁。在这件事情上,弟弟也难辞其咎。你哥哥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了如指掌,心知肚明。他管你要钱,还给他就是啦。即便你当时没有钱,无法还给他,和他说明理由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两次殴打哥哥,深夜的时候还第三次拿着木棍到哥哥家寻衅闹事。终于把你的哥哥逼得狗急跳墙,痛下杀手,结果了你的小命。可悲,可怜,可叹。
古人说得好:“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现实生活中,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发生流血事件的惨剧多如牛毛,比比皆是。事后回想起来真的非常后悔。既然如此,我们就应该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常言说得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希望大家无论在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都能够把这句话作为座右铭,全力避免发生类似为了区区100元钱而闹出人命的悲剧。为建设法制社会、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