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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某市卫生部门向全市医疗机构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建立医德档案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将给全部医务人员全部建立医德档案。另外,一旦发现有收受“红包”、商业贿赂等行为,医务人员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给予缓聘、解职待聘等处理。 (据4月4日《东方早报》报道)
若按照这种逻辑来推理,至少还应该建立如下档案:技术档案、行医档案、培训档案、规范服务档案、继续教育档案,等等。连同所谓的医德档案在内,都已经包括在职工现有档案之列,又重新设立一个,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就是“巧立名目”,“自我表演”。
医德的滑坡、沦丧乃至泯灭,笔者以为,与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没有多大关系,主要是现有医疗体制和经营机制导致的恶果。好的制度可以把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把好人变坏。当茶水也能“发炎”,大姑娘也被诊断患了不孕症,住院病人一天要输入几百公斤“盐水”,进了太平间的尸体继续产生着“治疗”费用,不知道这“医德档案”怎么个记法?是板子打在医护人员的身上,还是把院长大人“钉”在医德的“耻辱柱”上?要是前者,肯定不公;要的后者,显然不能。至于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目前基本上处于“正常化”状态;推销药品、拿取回扣什么的,也发展到“公开化”程度。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各家医疗机构为此没有少发文件、三令五申,却是“法不责众”,收效甚微。现在弄出个让医院“自律”的“道德档案”,能够起多大作用,实在让人存疑。
各级医院以牺牲“医德”为代价而一切“向钱看”,这种“群体一致性”的价值取向,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当医疗市场化改革和医院的公益性质发生尖锐对立时,医院和医务人员本能地选择了经济效益至上。尤其在医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甚至部分离退休人员费用都要靠医疗服务收费来支付的情况下,这种机制直接导致医院和医务人员片面追逐经济收益。在这种混乱的思想和不合理的机制框架内,期望通过一纸文件达到文明行医、尊重病人、拒绝红包、反对贿赂的目的,只能是缘木求鱼,水中捞月。
要解决医疗行业医德滑坡问题,仅停留在“道德档案”的层面上是远远不够的。在医院改革的方向上,必须把握其公益性质,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加大政府投入,解决以药养医问题,理顺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如此,才有可能提升医德水平。如果只满足于形式主义,做些花里胡哨、热热闹闹的表面文章,轻则对改革大业于事无补,重则有以小打小闹、鸡毛蒜皮来搪塞改革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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