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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4日刊发了“签下'生死合同'继续危房上课”的消息后,社会反响强烈。山西省忻州市委、市政府对报道高度重视,市、区两级领导接连作出批示,并当即决定投资45万元为上社村小学建设490平方米的新校舍。5日,35万元资金已经到位。(4月5日《山西晚报》)
在媒体报道后第二天,地方政府就迅速作出反应,及时投资兴建新校舍,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然而,我们在高兴之余,却又不免充满忧虑:在一些重大社会问题上,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曝光,又会怎样呢?
长期以来一些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经媒体一报道一曝光,地方政府就重视并就着手解决,这类现象并非仅见于山西忻州一地,在其它地区和领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具有相当的普遍性。譬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没有问题发生,没有媒体曝光,一般很难看到领导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且经媒体曝光了,领导才会“高度重视”。在信访等工作中,也是如此。只要不发生严重问题,只要媒体不报道不曝光,一些地方政府总是能拖则拖、能糊弄就糊弄。
不错,媒体是社会的眼睛,是地方政府了解民情、倾听民生的媒介,但在事关民生疾苦等重大社会问题上,地方政府官员却不能一味依赖于媒体的报道曝光,而应积极主动去体察、去了解社情民意。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并非不知道问题的存在,更不是不知道群众疾苦,而是假装看不见,打着不知道的旗号得过且过。一旦媒体报道曝光后,知道问题捂不了、盖不住了,于是赶紧重视,马上解决。至于此处解决了,其它地方是否依旧问题重重,那就暂时不管了。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一种懒政、一种失职。对于这样的官员,纳税人有理由让其下课。
只有经过媒体报道曝光后,地方政府才加以重视,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如何有效遏制这一现象,不妨形成一种制度,凡是媒体发现的问题,凡是被媒体曝光后才重视与解决的问题,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就应该被问责,否则,官僚主义就难以彻底根除,一些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也就难以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