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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些特别穷苦的村民并没有享受到国家这项好政策,而村干部却一边领着工资,一边为自己和家人办理了低保。”安康汉滨区坝河乡兴隆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7月3日,记者调查时发现民政部门享受低保的名单中,该村一些村干部名列其中。在村干部涉嫌违纪领取低保金的背后,各级部门一道道审批程序也正遭遇着严峻的考验。(7月6日《华商报》) 从报道的内容看,当地政府在低保金的发放上徇私舞弊,其手段之大胆、情节之恶劣,超乎一般人的想象。更令人不解的是,这并不是当地政府第一次被曝光:据今年2月26日《华商报》报道,安康市汉滨区建民镇一些农户申请国家低保时,由于不会写字,村委会便请人帮助填表等,以此收取“办公费”。可见在当地,村镇干部盯着困难群众的低保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近年来,一些地方村镇干部不顾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弄虚做假、谎报虚情、欺上瞒下,致使低保金该享受的没得到,不该拿的年年有,一些村镇干部不仅将自己的亲友列为低保对象,有的更是堂而皇之地“亲自上阵”领低保,而部分村民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国家的低保政策。上级部门下来摸底检查,不是向村民了解情况,而是偏听村干部的片面之词,使得那些不该吃低报的冠冕堂皇、拿国家政策做人情交易。当地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由此可见一斑。 据估计,近年来各级政府都保证调拨了足额甚至有可能是超额(相对于根据低保标准实际需要救济的人数)的低保资金,但实际到需要者手中的有多少,则可能是一个谁也说不清的事情,因为“许多村民根本连国家的低保政策都没有听说过”。有学者由此忧心忡忡地指出:本来是为了缓解贫穷,平抑贫富差距的举措,在体制和权力的微妙作用下,反而成了有可能搞腐败的资源(见《中国改革》2003年第12期)。 翻查近年来的新闻报道,此种情况并非只发生在安康一地。这里面涉及到基层治理的许多深层次问题。有论者指出,与东部发达地区不同,由于西部经过欠发达地区自身造血能力弱,地方基层政府“搞不到钱”,只能打起国家扶贫或低保政策的主意。而实际上,这已经不仅仅只是打低保金主意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中央的惠农政策、国家帮扶政策能否落实的问题。此类问题如得不到及时的治理和解决,将极大地损害国家政策的公信力,透支基层政府的公信力,恶化基层治理的环境和生态。 类似的腐败现象城市里也有,但相比较而言,由于农民缺乏相应的政策了解渠道,因此更容易被剥夺受国家救助的权利。可以想见,一项本来意在惠民、惠农的好政策,却并不能使真正需要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反而成为腐败干部的“盘中餐”。一旦日积月累,必将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甚至成为许多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深层次因素”。 因此,我们要警惕类似的“低保腐败”、“扶贫腐败”,不能让某些人钻了政策空子,更不能让好事变成坏事。必须尽快建立相应的制度,如低保家庭公示制度、举报制度、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对低保金的申请、发放、使用进行全程监督,避免暗箱操作。另外,也要加强舆论监督和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学习和使用国家的相关政策,不给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